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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物理必修二目录(哈尔滨高中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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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通高中2010-2011学年下学期教材征订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0-09-21 10:53:58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355 文字大小:大中小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高中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0年春季教材已经开始征订,请各单位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普通高中教材征订工作。为便于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现就普通高中2010-2011学年下学期课程设置作如下说明:

一、必修课程设置,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哈尔滨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课时计划执行,不做调整。

二、选修课程开设,由学校按修订后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的精神,并参照黑龙江省2010年高考改革方案进行落实。修订后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关于学校选修课开设的原则作了明确,具体内容如下,请学校按要求落实:

普通高中要按照课程设置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在安排总复习的同时,应保证学生必要的艺体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个人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课程,获得一定学分。

学校要在保证开足开齐必修课程的同时,按照差异性原则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办学基础好、师资力量强、生源质量高的部分省级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应全部开设,鼓励学生每个科目至少修习2个模块;内容二根据学生兴趣、特长和需求科学整合、选开,并加强选课指导,学生根据人生发展规划选学;选修Ⅱ应至少提供48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其它省级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市重点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应全部开设,学生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表》的要求选学,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应鼓励每个科目至少修习2个模块;内容二根据校情、师情和生情开设;选修Ⅱ应至少提供24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普通一般高中选修I的内容一可由学校、教师和学生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表》的要求每个科目共同选择修习1个模块;内容二不做规定;选修Ⅱ应至少提供12学分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普通高中要特别重视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美术、音乐等课程的安排,保证教学时数,强化学分管理,不得随意减少课时。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分层次开设选修课的指导意见,做好学校开设选修课的规划和安排,做好今年的教科书征订工作。

三、普通高中2010-2011学年下学期教材征订参考目录如下:

1、2010-2011学年度高一下学期订书目

学习领域

科目

内 容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必修3、必修4

外语

必修3、必修4

数学

数学

必修5、必修2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必修2

历史

必修2

地理

必修2

科学

物理

必修2

化学

必修2

生物

必修2

技术

信息技术

由学校在四个必选模块中选择开设一个模块

通用技术

技术与设计1

2、2010-2011学年度高二下学期订书目录

学习领域

科目

内 容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外语

选修7;选修8

数学

数学

文:选修1-2;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理:选修2-2;选修2-3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文:必修3;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理:必修3

历史

文: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地理

文: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理: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科学

物理

理: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化学

理: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生物

理:由学校根据课程方案开设选修模块

3、高三年级由学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征订教科书。

4、体、音、美、高二技术学科,由学校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征订选修课该学科教科书。

特此说明。

哈尔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