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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调出函(湖北政务服务网档案调出申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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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政务服务网如何办理档案调出(档案转出)?

 一、办理条件

 ?受理条件:

 (1)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注意事项:

 (1)有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挂靠的,应先将集体户口和党员组织关系从人才服务机构迁出和转出。

 (2)用人单位集体委托存档的,应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

  二、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搜索“档案转出”,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办理地点,并跟随引导填写信息完整、上传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见,不需要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通过;材料不齐全,补充后受理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驳回申请。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或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2)决定: 受理通过的,当天办理有关手续,作出办理决定,显示办结,无需到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到窗口办理。通过则显示已办结,办理结果(人事档案)将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至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可通过邮政EMS到付费方式邮寄本人。

 三、办理材料

 调档函(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版

 ?获取方式:

 档案接收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填表须知:

 (1)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2)接收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原单位集体委托的需出具同意调出函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可以办理调出。

 ?材料示例:

  四、办理平台

  湖北政务服务网 (进入注册登录后搜索“档案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