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浪胃仙IP创始人游絮(艺名)职务侵占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这一判决不仅为长达数年的浪胃仙IP争夺战画上了句号,也为整个自媒体行业,特别是MCN机构与网红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敲响了警钟。
浪胃仙,本名李杭泽,以其惊人的食量和独特的吃播风格迅速走红网络,2018年,天权星CEO游絮发现了这位潜力无限的吃播新星,并将其签入公司,在团队的精心包装和多方努力下,浪胃仙凭借“1分钟6杯奶茶、16斤船面全吃完”等视频迅速积累了大量粉丝,成为抖音、快手等平台上的顶流网红,短短两年内,浪胃仙的账号便积攒了超过6000万粉丝,商业价值不可估量。
随着浪胃仙IP价值的不断提升,MCN机构与网红之间的利益冲突也逐渐显现,2020年7月,天权星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游絮涉嫌职务侵占400余万元,这一事件彻底公开了MCN公司、账号创始人、真实出镜者三方之间的矛盾,浪胃仙本人李杭泽也在这场纷争中出走原公司天权星,并与游絮一度继续合作运营账号,好景不长,2022年3月,游絮以浪胃仙IP创始人身份控诉李杭泽自立门户、带走拍摄器材和视频素材,并将“浪胃仙”账号名直接改为“游絮”,这一举动引发了广泛关注,浪胃仙本人也因此饱受争议。
在这场纷争中,游絮的职务侵占行为逐渐浮出水面,据法院判决书载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游絮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游絮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游絮的获刑不仅是对其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MCN行业的一次深刻警示,在自媒体时代,网红IP的价值不断攀升,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由于行业规范尚不完善,MCN机构与网红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日益凸显,许多网红在成名后,发现自己既不是公司的大股东,对收益也没有较大的支配权,这导致他们往往选择自立门户,带走粉丝和流量,而MCN机构则因为失去了网红这一核心资产,而陷入困境。
浪胃仙IP的争夺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这场纷争中,无论是MCN机构天权星,还是网红本人李杭泽,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天权星公司虽然最终拿回了账号所有权,但失去了浪胃仙这一灵魂人物,账号的流量和商业价值大打折扣,而李杭泽虽然开设了新账号“真的浪胃仙”,但粉丝数量和商业价值都与大号有较大差距,至于游絮,更是因为职务侵占罪而锒铛入狱,失去了自由和未来。
这场纷争的根源在于自媒体IP权益分配的不合理,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下,MCN机构往往掌握着账号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而网红则负责内容的创作和粉丝的运营,在收益分配上,MCN机构往往占据主导地位,网红只能获得有限的分成,这种不合理的分配机制导致了网红与MCN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确保网红和MCN机构之间的利益平衡。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明确账号的所有权和管理权,MCN机构应该与网红签订明确的合同,约定账号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问题,合同中还应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收益分配的比例和方式,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政府应该加强对自媒体行业的监管和规范,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保障网红和MCN机构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行业内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行业创新和升级,随着自媒体行业的不断发展,需要不断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式,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还需要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高自媒体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浪胃仙IP创始人游絮的获刑不仅是对其个人行为的惩罚,更是对整个自媒体行业的一次深刻反思和警示,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推动行业创新和升级等措施来保障网红和MCN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自媒体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