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正文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二审宣判,责任与反思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责任归属引深思2024年9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作出了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即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赔偿家属32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为这起悲剧划上了法律上的句号,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及家校共育等问题……...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责任归属引深思

2024年9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备受关注的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作出了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即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赔偿家属32万余元,这一判决不仅为这起悲剧划上了法律上的句号,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校园安全、学生心理健康及家校共育等问题的深刻反思。

事件回顾

这起悲剧发生在2023年2月7日,广州市从化区黄外翰林实验学校(以下简称“从化黄外学校”)一名五年级学生小付,在留下遗书后从宿舍楼六楼坠楼,经多日抢救无效身亡,小付的离世,给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也引发了公众对校园安全管理的广泛关注。

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小付在事发当天多次向班主任刘老师表达了自己的自杀意图,刘老师虽然进行了情绪安抚和思想疏导,但学校并未及时通知小付的父母,也未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管和心理疏导措施,最终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小付的母亲罗女士认为,校方管理失职,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将其告上法庭。

一审判决与上诉

2023年12月29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校方承担40%的责任,并判决校方赔偿32万余元及向罗女士道歉,判决结果并未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认可,均认为对方应负全责,并提起了上诉。

罗女士认为,学校在得知小付有自杀意图后,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而校方则辩称,虽然小付在日记中表达了自杀意愿,但经过老师的疏导后情绪稳定,且小付的死与家庭教育有关,校方在整个事件中不存在过错。

二审维持原判

经过近一年的等待,二审终于在2024年3月2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指出,事发时小付已年满十一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认知及预见性,小付对坠楼事件的发生具有主观故意,应承担主要责任,从化黄外学校作为封闭式寄宿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未能注意学生的异常心理状态变化,进行及时有效地疏导,且在得知学生有自杀意图后未及时通知家长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反思与启示

这起悲剧的发生,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的警钟,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的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学校还应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心理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家长也应加强对孩子的关爱和陪伴,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心理需求,及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家长还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和安全问题。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和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力度,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还应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为青少年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广州男童留遗书后在校坠亡案的二审宣判,虽然为这起悲剧划上了法律上的句号,但留给我们的却是无尽的反思和警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谐的环境,愿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快乐成长,远离悲剧的阴影。